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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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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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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事厅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工作处负责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指导、培训、退役金发放、住房和医疗保障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在国家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国家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政策规定,制定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配套政策和管理服务办法。
2、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确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定向分配,负责编制、下达安置计划,审查档案,发出报到通知。
3、负责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标准的确定和调整,以及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和其他经费的统计、预算、申报、核定、核拨等工作。
4、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职称评定、档案管理等政策指导协调工作。
5、指导和协助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制定培训规划;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6、对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服务工作和退役金的发放等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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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27-87237122 传真:027-87237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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